“要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千百万农民为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和幸福生活而努力,使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蓝图指引下,“千万工程”已经由最初兴于一省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蝶变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系统性工程。“千万工程”展现的生命力何以如此强大?为何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原因有很多,关键之一就在于,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有机结合。
早在“千万工程”启动之时,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指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靠一家一户解决不了,靠一村一镇的力量也不够。他强调,“要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千百万农民为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和幸福生活而努力,使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并在实践中总结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配合、社会资助、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建设机制。针对建设过程中部分地区政府投入比较少、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农民自己的事情,社会各界都有参与建设的责任”。正是得益于习近平同志的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千万工程”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共同建设的格局,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
这一精髓要义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背景下,仍有积极的时代意蕴和实践价值。乡村振兴离不开政府主导的强力支持,同时,从产业振兴到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都要激活农民的参与热情,让农民在共治共建共享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成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保到位有为。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乡村振兴需要政府的引领、服务、推动和监督,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大包大揽、包办代替,而是要变管理为服务,该由政府干的主动想、精心谋、扎实做,该由农民自主干的不越位、不包揽、不干预。将工作重心放在政策制定、组织领导、规划设计、资金保障等方面,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重点做好村庄建设和生产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向村延伸,办好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建设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收益分配进行监督等。
要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激活内生动力。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建设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没有农民参与的乡村振兴注定是空中楼阁。要善于倾听农民的声音、尊重农民意愿,真正让农民做主,在乡村建设的规划、实施、监督、管护等环节都能“说上话”,而不是“旁观者”“局外人”,重大事项要经村民大会讨论,提高透明度;在乡村发展建设的过程中,要重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投工投劳集资要坚持“自愿、自助”原则,不搞按人头摊派,鼓励先富起来的人多作贡献;要引导农民特别是新型农民,通过参加培训及自我学习,增加自己建设新农村的才干和技能,努力成为“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
除了政府和农民外,企业、社会组织和“新乡贤”群体同样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汇集技术、智力、经济等资源要素,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特长,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众人划桨开大船。乡村振兴,蕴藏在每位农村基层干部和乡亲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中。让我们团结一致、共同携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万众一心、人人共助乡村振兴的磅礴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