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农垦文〔2023〕2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和河南省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相关要求,我省组织有关专家,对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6月14日期间,企业自主投档机具的资料和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其中,审核通过产品3304个(含需参加现场评价产品41个,见附件1),审核不通过产品117个(见附件2),需进一步审核产品8个(见附件3)。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
二、请各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修改、补充相关材料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供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三、对审核不通过的产品,涉嫌违规的,我省将按照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开展投档违规查处。
联系电话:0371-65918379
电子邮箱:
附件:1.
2.
3.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