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文〔2022〕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农机中心(局):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有关要求,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助力粮食增产增收,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机3·15"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5 号)的工作要求,河南省农机技术中心制定了《2022年河南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 疫情防控,积极组织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附件: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