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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22  信息来源:

2017年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门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河南省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财处、科教处、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5个职能处室。局属单位3个,分别是: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省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研究拟定全省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认证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拟定农机安全监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规划指导农机作业市场。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节油工作;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省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3个局属单位预算,具体情况:机关内设办公室、计财处、科教处、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5个职能处室,局属预算单位有: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全局共有编制98人,在职职工90人,离退休人员6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2291.7万元,支出总计2291.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万元,减少0.3%,主要原因是我局省本级预算统筹整合,一般性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2291.7万元,其中:一般性公共预算227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8.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2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9万元,占72.9%;项目支出620.8万元,占2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性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1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45.6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省农机鉴定站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7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7.5万元,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1万元,占1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1万元,占3.8%;农林水支出1708.5万元,占75.1%;住房保障支出90.3万元,占4.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48.5万元增加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较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因工作需要增加预算支出2万元。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我单位没有列支公务接待费预算,2017年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农机鉴定实验室仪器等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我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84万元。2017年,我局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84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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