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公告〔2020〕3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试验鉴定产品品目归属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8〕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投档、专家审核、公示、复核,确定了河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归档机具(第一批)。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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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