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监文〔2019〕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机局(中心):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委办[2019]10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委机[2019]8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农机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9〕8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机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促进农机化事业安全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农机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消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时间是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切实组织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农机安全主题演讲活动
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 主题演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企事业单位、校园、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农机安全知识,传授农机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宣贯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利用培训班等形式,深入细致解读,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立足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各地开展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讲安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下基层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新制度、新规定广为知晓、深入人心。进一步督导各地落实好国家免征农机监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将驾驶证考试费纳入免征范围,实现农机监理免费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和安全性能提升。
(二)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4日,省农机局将在许昌长葛市组织开展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届时将由省局领导带队,邀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督导检查组,参加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督导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统一行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表演、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和各类电子媒介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结合“三夏”农机作业特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脱检、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继续加强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变型拖拉机报废。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农机事故情况,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农机事故。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组织广大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农机办证大厅、农机培训学校等农机手经常活动场所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四、组织机构
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农机部门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省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省站。成员如下:
组 长:蒋兴宁(总 工)
副组长:姜海燕(站 长)
成 员:郭利军(副站长)、陈德建(科长)、赵金甲。
五、工作要求
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建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安全宣传。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因地制宜策划好宣传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宣传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以把握好时、度、效为原则,推动形成一个内容精彩、形式多样、传播广泛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格局,进一步推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服务保障。活动期间,各级农机部门要突出服务,以人为本。要针对当前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农机便民服务活动,推进农机服务深入发展,做好保障工作,让农民和农机手满意。
(四)做好信息上报。要注重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动态掌握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在6月份每周四下午6点前报送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并于5月28日前和7月5日前,分别将2019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联 系 人:陈德建、赵金甲
联系电话:65529426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5号607室
电子邮箱: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2019年6月)
填报单位(盖章):
农机安全 监管活动 |
现场农机安 全宣传活动 开展情况 |
现场农机安 全宣传活动 受益人数 |
农机安全宣传 材料发放情况 |
标语、横幅、展板、宣传专栏等建设情况 |
农机安全短信息发放情况 |
有关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
参加宣传活 动监管人员 |
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情况 |
农机驾驶人 培训情况 |
单位 |
(次) |
(人次) |
(份) |
(个) |
(人次) |
(篇) |
(人次) |
(人次) |
(人次) |
当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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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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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 监管活动 |
处理农机 事故情况 |
开展安全 检查情况 |
检查农业 机械情况 |
纠正违章情况 |
排查隐患情况 |
隐患整改情况 |
参加执法活 动监管人员 |
机构之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
机构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
单位 |
(起) |
(次) |
(台) |
(起) |
(个) |
(个) |
(人次) |
(份) |
(份) |
当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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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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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章):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