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千亩以上连片《国家农民合作社粮食生产示范社》农业基础建设用地”的建议,农业农村部于近日在其网站发布了答复,就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支持粮食生产农民合作社、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回答。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答复内容,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同财政部通过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其中,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农田输配电等。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研究推动出台加强全国农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关于加大支持粮食生产农民合作社
近年来,中央财政采取系列措施,支持包括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比如,2018年,安排资金14亿元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2017~2018年,每年安排农机购置补贴186亿元,支持各地提高农业生产耕种收机械化水平。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措施,突出农机保障重点,推动普惠共享。
关于加大对粮食生产补贴力度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支持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升耕地地力,稳定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